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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就業,不設限!最新重磅政策推出
发表时间:2025-01-07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1月7日,發改委印發的《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(試行)》正式公佈。其中提到,有關部門要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,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,建設全國就業公共服務平台,健全全國統一的社保公共服務平台,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,完善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

  各地區不得在戶籍、地理、身分、檔案、人事關係等方面設置影響人才流動的政策性障礙,促進人才資源合理流動、有效配置。

  促就業,不設限! 2025年大學畢業生規模預計達1,222萬人,他們的就業問題關係著民生福祉與國家未來。各地各部門也推出政策舉措,全力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。

  又一省份,將取消應屆生身分限制!

  1月2日,四川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發布《進一步深化就業領域改革促進高品質充分就業的實施意見(徵求意見稿)》。 《徵求意見稿》要求把大學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視為重中之重。其中,針對招募領域,明確要求,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身分認定限制調整機關公招年齡上限;將擴大「大學生志工服務西部計畫」「三一扶」計畫等服務基層計畫招募規模。對於雇主,《徵求意見稿》提出,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,以及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,給予社保補貼

  此前,上海、山東、貴州、廣西、湖南、福建等多地人社部門陸續發文,調整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認定標準,明確在省內事業編等雇主招聘中,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、繳納社保等作限制,仍可依應屆生身分報考

  2024年9月,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安全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《關於優化調整高校畢業生參加本市招聘(聘)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。 《通知》進一步放寬了高校畢業生報考和應徵上海市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相關崗位的條件要求,明確:上海市事業單位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,應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(含畢業當年度)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開放,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、繳納社保作限制;同時,地方國有企業、在滬央企校園招聘,同樣向這兩年內的畢業生拋出橄欖枝。

  2024年7月,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1部門發布通知:各類事業單位在發布招聘計劃時,可明確“當年應屆高校畢業生”,不再審核其是否有工作經歷和繳納社保情況

  同月,貴州省同樣發布通知:報考該省公務員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的高校畢業生,在其畢業年度(具體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)內無論是否簽訂就業協議、勞動合約、繳交社保等,均可依當年度大學畢業生報考

  廣西人社廳也發布通知:在發布招聘計劃時,明確「高校畢業生」包括近2年內畢業、未落實過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(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,含畢業當年),不對其是否簽訂就業協議、有工作經驗、繳納社保作限制

  湖南省人社廳則在6月印發《關於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,明確「高校畢業生」為近3年內畢業、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(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,含畢業當年),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驗、繳納社保作限制

  而早在2023年7月,福建省人社廳就率先表示在公務員、事業單位、國企等招考中,上年度畢業生具有工作經歷以及社保繳交記錄的,可報考應屆生崗位

  值得注意的是,各省對應屆生身分的調整範圍有所不同,例如,湖南、廣西、山東僅在事業單位中有相關表述,福建、貴州的範圍則擴大到公務員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等。

  此外,應屆生身分的認定年資標準在各省也有差異。貴州、山東未對擇業期內畢業生作規定;福建、廣西、湖南則將年限放寬至1-3年不等。

  但無論具體政策細節差異如何,長久以來,困擾畢業生的「繳納社保便被『除名』」的情況已經徹底改善。相信隨著政策的進一步落地,地域、身分、性別、年齡等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將越來越少,在政策支持下,隨著就業環境的不斷優化,畢業生和雇主的雙向奔赴,必將為大學生更充分高品質的就業鋪路。

閱讀原文;https://www.eol.cn/news/yaowen/202501/t20250107_2650170.shtml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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